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建设项目检测监理招标公告
编辑: 来源: 时间:2017-11-21 阅读: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1119-029858-0
本招标项目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工程已经省发改委甘发改交运[2017]40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2017]14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出资人)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省内补助、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发包人)为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检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检测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静宁县八里镇,以枢纽互通与青兰(G22)高速相接,沿静宁县城市用地规划区边缘通过,之后沿葫芦河两岸来回布线,途经城川乡、威戎镇,在威戎镇西侧葫芦河河滩设置威戎互通立交,经寨子后路线进入葫芦河沟谷布线,经裴家塬、曹湾村,设置隧道越张牛家山梁至石峡村,布设南湖互通立交,之后跨过庄浪河,进入榆林沟至油夫川,途经张家坪、孙家河村、魏家川口、河湾村李家湾,设置隧道至胡家河湾,经长尾沟,于大平湾至水洛河北岸,跨越水洛河后至庄浪县城西侧的孔家沟附近,设置十字型枢纽互通与拟建平天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6.352km。南湖立交连接线4.451km。本项目主线采用全立交、全封闭、控制出入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
招标范围: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验检测服务,配合建设单位交、竣工验收以及代表建设单位对合同工程展开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承包人及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
试验检测监理服务期36个月(计划进场时间:2017年12 月28 日,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 12月28 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标段名称 |
桩号 |
路线长度 |
资质要求 |
工作内容 |
JZJCJL |
K0+000-k66+620 |
66.59km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和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防护、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内容的试验检测监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通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部门认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10月1日~2017年10月1日)成功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检测监理或中心试验室工作业绩,具有良好的经验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者,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2.6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2.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2.8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一)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1)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2)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3)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4)海关失信企业;
(5)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6)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1日0:00点至2017年11月27日0:00点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3.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
甘肃公路信息网(请投标人随时、同时关注这两个网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甘肃公路信息网将为本次招标进行网上在线开标服务,网络服务费用800元,费用在递交文件现场交纳,发票当场领取,售后不退。
3.3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12月 22日上午 8:30 时至 9: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三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雁兴路68号),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无需附空白页)。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上述5.1条要求的资料未带全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ggzyjy.gansu.gov.cn |
甘肃公路信息网 |
www.gs-highway.com |
甘肃法制报 |
www.gsfzb.com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www.ghatg.com |
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网 |
www.gansuyd.com |
招 标 人: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4号宏宇大厦5楼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魏先生 梁女士
电 话: 0931-8725396(工程部) 传 真: 0931-8727528
电子邮件: ydjzzb201708@163.com 网址: http://www.gansuyd.com
交易局联系电话: 0931-2909177/2909277/2909377
8.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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